任女士-投诉出租车司机收费不合理

    信件主题: 任女士-投诉出租车司机收费不合理
    来信人: 任女士 来信日期: 2019年11月16日 来信编号: DH201911170171
    信件内容: 2019年11月16日17:00,任女士在紫府路新华书店乘坐出租车(陕GTK206)前往千户社区,该司机未打表,向任女士收取40元车费(微信凭证),任女士表示其他朋友告知此路程仅需20元乘车费,现认为该司机收费不合理,希望相关部门对该司机加强监管。
    信件回复: 紫阳县:2019年11月16日任女士从紫府路新华书店乘坐陕GTK206号出租车到紫阳县千户社区,出租车司机收取40元车费。陈女士投诉该出租车乱收费。经过我所稽查队调查核实,陕GTQ328号出租车的确存在乱收费行为。我所按照《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》第三十四条规定对其处以停运一天的处罚决定。
    办理情况: 已办结
    回复单位: 紫阳县
    回复时间: 2019年11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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